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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州市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5-18 20:04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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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彭州市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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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搞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,特指定本安全管理制度。
  ⒈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,结合本馆实际情况,做好安全防范措施;定期对本馆各书库、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,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 存放地点、使用方法,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。
  ⒉ 各书库、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、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、室的钥匙,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,并采取补救措施,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。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,必须办好移交手续。
  ⒊ 馆舍门、窗、电由各库、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,库、室无人时,必须关闭好门、窗和电源。
  ⒋ 本馆各种设备,由使用人保管,维护并负责其安全,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。

⒌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。
  ⒍ 严禁在书库、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。

.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,市民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,不得拥挤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市民按疏散路线疏散。
  8 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,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。
  9 寒暑假或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馆期间,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。

10 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,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。